1.继续完善农产品和农资价格政策;
2.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健全粮食、猪肉、食用植物油、石油、电煤、化肥等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完善储备吞吐和进出口调节机制,防止价格出现大起大落;
3.完善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与农资综合直补标准联动机制。
第2点和第3点标志着我国将新建立2个与化肥相关的制度:化肥储备制度和农资直补联动机制,这对2009年化肥市场是两大政策性利好。
以前化肥只有商业淡储制度,并没有国家储备制度,现在把化肥也纳入到了重要物资的行列中,也像石油、粮食、棉花、食用油等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物资一样进行国家储备,这对化肥市场是件大好事,既说明了化肥地位的提高,也将对缓解我国化肥市场特别是淡季时化肥市场的供需矛盾、防止价格的大幅波动产生积极的影响。农资综合直补标准联动机制则像煤、电联动一样,农资直补标准随农资价格上涨而上调,这样可有效保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保证国家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