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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对未明码标价的化肥销售点进行处罚

[日期:2008-08-20]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为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近日,西宁市城东区发展和改革局对辖区的化肥销售点开展了专项检查,并依法对没有明码标价的2个销售点给予处罚。

为维护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失,城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专项检查了曹家寨供销社、东川供销社、韵家口供销社3个化肥销售点。检查中发现,东川供销社、韵家口供销社没有明码标价。针对检查出的问题,检查人员根据有关法规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并对上述两个供销社依法处以2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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