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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危化学品企业将被严管 管理到位保安全

[日期:2013-11-04] 来源:  作者: [字体: ]

 据悉北京市将严管涉及氯、氨、汽油、氢等35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将依法从重处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严厉追究责任。

  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透露,根据近期国内危化品企业安全事故多发的情况,安监部门将集中开展隐患排查,同时要求企业开展自查确保安全。35种重点监控危险化学品包括氯、氨、汽油、氢、苯、甲醇、甲苯、乙烯、氰化钠、甲醚、乙烷、乙醇、油墨、油漆稀料等。

根据相关规定,涉及35种重点监控危险化学品使用,未经正规设计或使用非标设备的生产工艺装置须委托有资质的评价机构开展安全评估。评估不合格又暂时无法整改的要停产整顿,重大隐患上报安监部门,挂牌督办。

  所有涉及35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使用的新建工艺装置,在投入生产和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条件论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监控和自动化控制改造。

  安监部门要求,所有涉及35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使用工艺装置的,要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参照化工企业的管理,重点明确危险化学品使用的运行、检维修、开停车以及紧急状态下的操作规程。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作业中的动火、用电等危险作业管理,严格审批和检查要求。

  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中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各单位还要制定危险化学品专项应急预案,并针对使用危险化学品品种特性,配备充足有效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定期维护保养。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保障第一时间的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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