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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化肥出口政策发布

[日期:2013-12-19] 来源:  作者: [字体: ]

2014年化肥出口暂定税率政策已在财政部关税司相关网站发布,特将与化肥相关的部分发布如下:

1. 氮肥:尿素(税号31021000)、其他矿物氮肥及化学氮肥(税号31029090):淡季(710月)40/吨;旺季(16月,1112月)15%,加上40/吨。

2. 磷肥:

磷酸二铵(税号31053000):淡季(516日—1015日)50/吨;旺季(11日—515日,1016日—1231日)15%,加上50/吨。

磷酸一铵(税号31054000):淡季(516日—1015日)50/吨;旺季(11日—515日,1016日—1231日)15%,加上50/吨。

重过磷酸钙(税号31031010)、其他过磷酸钙(税号31031090)、其他矿物磷肥或化学肥料(税号31039000)、含有硝酸盐及磷酸盐的肥料(税号31055100)、含磷钾两种元素的肥料(税号31056000):全年执行5%出口关税。

3. 钾肥: 氯化钾(税号31042090)、硫酸钾(税号31043000):全年执行600/吨出口关税。

4. 复合肥:三元复合肥(税号31052000)、其他矿物钾肥及化学钾肥(税号31049090):全年执行30%出口关税。

含氮磷两种肥效元素的矿物肥料或化学肥料(税号31055900)、制成片状及类似形状或每包毛重不超过10公斤的各货品(税号31051000)、其他肥料(税号31059000)与磷铵同:淡季(516日—1015日)50/吨;旺季(11日—515日,1016日—1231日)15%,加上5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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