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将3-氯丙炔、2-碘酰基苯甲酸、2-重氮乙酰乙酸对硝基苄酯、甲磺酰基叠氮、2-硝基-3-甲基苯甲酸等5种化学品纳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据悉,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许多新化学品不断涌现,有的危险性较高,亟需加强管理。应急管理部组织对上述5种化学品进行认真研究,综合考虑其危险特性、生产储运安全风险、国内外生产使用情况等因素,提出了将这些化学品纳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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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6-04-21] | 来源:中化新网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
近日,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将3-氯丙炔、2-碘酰基苯甲酸、2-重氮乙酰乙酸对硝基苄酯、甲磺酰基叠氮、2-硝基-3-甲基苯甲酸等5种化学品纳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据悉,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许多新化学品不断涌现,有的危险性较高,亟需加强管理。应急管理部组织对上述5种化学品进行认真研究,综合考虑其危险特性、生产储运安全风险、国内外生产使用情况等因素,提出了将这些化学品纳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