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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素、磷铵等过剩行业将禁止新增产能

[日期:2016-08-29] 来源:《氮肥信息》2016年第8期  作者: [字体: ]


201683,国务院发布《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中国石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其重点任务之一是要努力化解过剩产能。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并且国务院明确提出,支持化肥等优势石化产业“走出去”、开展国际产能合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制造强国的决策部署,促进石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此次国务院办公厅在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化解过剩产能、统筹优化布局、提升传统产业、安全绿色发展、健全创新体系推动兼并重组和加强国际产能合作等七项重点任务。要求充分发挥中国传统石化产业比较优势,结合“一带一路”战略,积极推动甲醇、化肥、农药等优势产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建设海外产业园区,推动链条式转移、集约式发展,带动相关技术装备与工程服务“走出去”。事实上,中国化肥等石化行业已经具备“走出去”的能力,同时,“一带一路”沿线60多个国家和地区大多数都是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从国际市场进口的化肥总量中,一半以上来自于中国,除钾肥外,氮肥、磷复肥基本上全部从中国进口,他们不仅需要进口中国的化肥等农资产品,也需要中国化肥生产装备、施肥技术、新型肥料创制等方面的更大范围的合作。两方面的条件都决定着化肥等优势石化产业“走出去”、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的时机和机遇已经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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