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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达州市玖源化工项目(年产40万吨合成氨、45万吨尿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日期:2018-11-28] 来源:  作者: [字体: ]

2017929日,《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201711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2018615日,四川省水利厅印发《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达州玖源化工有限公司自主开展了四川达州市玖源化工项目(年产40万吨合成氨、45万吨尿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公司委托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蜀水生态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四川达州市玖源化工项目(年产40万吨合成氨、45万吨尿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于2018119日在达州玖源化工有限公司厂区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达州玖源化工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蜀水生态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北京华旭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四川省达州市水利电力建筑勘察设计院、工程施工单位重庆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组成;验收组认为,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四川达州市玖源化工项目(年产40万吨合成氨、45万吨尿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玖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111408:00时至121108:00

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

达州玖源化工有限公司:金珠(15881879318

通讯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天然气能源化工产业园达州玖源化工有限公司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机关

达州市水务局:陈善贵(0818-2652957

通讯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三里坪街道三叉路口西环路616

 

 

                                          达州玖源化工有限公司

                                          201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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